言回鹊注意到了,他的嘴唇从指节移到指尖,从指尖移到指腹,一个一个,慢慢地,像在品尝一道需要慢慢回味的菜。
正华的指尖在他的嘴唇里微微颤了一下。
“你干嘛?”正华问,语气平淡,但他的耳尖红了一点点。
“尝尝你的味道。”言回鹊说,声音低低的,带着一种alpha特有的、理直气壮的、像是在说“今天天气不错”一样的随意。
正华看了他三秒,然后把手抽回来,转过身,走回椅子旁边,坐下来,拿起平板电脑,继续写训练总结。
但他的耳尖,一直到写完最后一行字,都没有褪色。
言回鹊出院那天,正华来接他。
小电驴停在医院门口,正华坐在上面,穿着一件浅蓝色的T恤和黑色的工装裤,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,脸上那道擦伤的痂已经掉了,留下一道浅浅的粉色痕迹,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。
言回鹊拎着一个纸袋走出医院大门,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和深灰色的西裤——让人从家里带来的,衬衫的扣子只扣了下面三颗,领口敞着,露出里面薄薄的一层纱布。
他的头发没有打理,碎发随意地搭在额前,被风吹得微微飘动,显得很随性慵懒。
即使刚出院的脸色还有些苍白,即使右胸还缠着纱布,这张脸依然好看得让路过的护士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他走到小电驴旁边,低头看着正华。
正华抬起头,看着他,“上车。”
言回鹊看了看小电驴的后座——窄窄的,没有靠背,没有扶手。他想起上一次坐这辆小电驴的时候,正华的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,他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,说“冷”。
他给正华买了车的,但是正华说没小电炉方便,车就在车库里停着落灰。
他跨上后座,长腿蜷缩起来,膝盖几乎要碰到把手,他伸出手,从后面环住了正华的腰,手指搭在正华肚子上那层柔软的脂肪上,掌心贴着T恤的布料,能感觉到里面的体温。
正华发动了车子,“嗡”的一声,小电驴晃晃悠悠地驶入了车流中。
言回鹊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,嘴唇贴着正华的颈窝,闭上眼睛,风从耳边吹过,带着初秋的凉意和正华身上的洗衣粉味道,他收紧了手臂,把正华整个人圈进怀里。
“你勒到我了。”正华说。
“没有,我在保护你。”
“保护我什么?”
“保护你不被风吹走。”
正华沉默了一秒,“我一百八十斤,风吹不走。”
“那保护我不被风吹走。”
正华没有再说话。
但他把车速放慢了一点,从四十码降到了三十码。
小电驴在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地开着,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,一个修长的,一个圆滚滚的,叠在一起,像一幅不太协调但莫名和谐的画。
言回鹊闭着眼睛,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。
七天,正华瘦了七斤,不是因为生病,不是因为训练,是因为他。
因为他差点死了,因为正华用了三天时间,把那个差点杀了他的人的手筋脚筋全部割断,然后在对方心脏的位置划了两刀。
言回鹊把脸埋进正华的颈窝里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
“正华。”
“嗯?”
“回家想吃什么?”